英語檢定考試補助要點
第一條 原由:為提升本校醫學院學生英語能力,並鼓勵學生參與校外英語能力檢定考試,
訂定本要點。
第二條 補助及獎勵對象: 凡本校醫學院學生於在學期間參加校外英語能力檢定考試達CEF B2等 (CEF語言能力參考指標與各英檢對照請參考附表一)並取得證明文件者,得於參加考試當學期申請,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。
第三條 補助標準: 凡本校醫學院學生於在學期間參加校外英語能力檢定考試,得補助其報名費,每人在學期間補助以乙次為限,其補助標準及金額依據當年度語言中心公布辦理。
第四條 申請作業:
一、學生申請時應先備妥下列文件,至語言中心辦理:
(一)學生證影本。(須檢附正本供查驗)
(二)英語能力檢定證書或成績單影本。(須檢附正本供查驗)
二、申請期限為本學期(110-2) 6 月1 日至30 日止,下學年上學期(111-1) 12月1日至31日止
(須於參加考試當學期提出申請,特殊情況以收到成績單日期為準)。
三、申請案件經通識教育中心審核無誤,經校方核定後補助或獎勵。
  
第五條 經費來源: 由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支應。
附表一
| 
 CEF語言能力參考指標  | 
 TOEFL  | 
 IELTS  | 
 GEPT  | 
 TOEIC  | 
 CSEPT  | 
 Cambridge Main Suite  | 
 BULATS  | 
||
| 
 PBT (ITP)  | 
 CBT  | 
 IBT  | 
|||||||
| 
 B2 Vantage  | 
 565  | 
 227  | 
 87  | 
 6.0  | 
 中高級 複試通過  | 
 800  | 
 第二級340  | 
 FCE  | 
 ALTE Level 3  |